阿姨坐地铁扶梯被人群压伤摔成十级伤残 向地铁公司索赔被法院驳
出去吃饭却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
2017年5月9日,上海的杨女士和她的姐姐乘地铁去参加亲戚的晚宴。没想到,他们遇到了事故。
早上9点,杨女士和她的姐姐到达火车站曹杨路,打算换乘地铁4号线。就在他们手牵手走上自动扶梯时,电梯上方的人群突然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了。
杨女士站在电梯底部,几乎所有摔倒的五六个人都摔倒在她身上。当时的感觉,杨女士回忆起来仍然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恐惧。
根据杨女士和她的姐妹们的记忆,事件发生时,自动扶梯顶部的人站立不稳,然后自动扶梯后面的乘客像“金字塔”一样下来。
幸运的是,车站工作人员反应迅速,及时按下刹车按钮,停止了自动扶梯。后来,杨女士的姐妹和其他三名乘客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。经诊断,杨女士的损伤是广泛的软组织挫伤。
杨女士受伤后主动联系了地铁公司。她说,当时,地铁运营商声称对她的受伤负责,并做出了经济赔偿。
因为她受伤后一直腹痛,一个月后,杨女士再次来到医院复查。结果,医生发现杨女士腹部两侧肋骨骨折。!!经鉴定,它已经构成10级残疾。
杨女士最初决定乘地铁去法院是这样的
既然她已经残疾到一定程度,杨女士又找到了地铁公司。这时,地铁公司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。据杨女士的说法,地铁运营商愿意赔偿杨女士全部损失的70%,而杨女士认为:是我自己造成的,而且伤势严重。为什么我要承担30%。
杨女士随后对上海地铁二号线运营有限公司提起诉讼,要求对方赔偿。
然而,负责一审的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驳回了杨女士的所有指控。
原告:杨女士
不服一审判决,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要求法院责令上海地铁二号线运营有限公司赔偿损失共计148,761.28元,一审判决无效。杨女士坚持说,自从杨女士刷卡进入车站后,已经与地铁运营公司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,如果出了问题,地铁运营公司当然要对杨女士负责。
(网络地图)
被告:地铁二号线
上海地铁二号线运输公司认为,杨女士摔倒的地方是一个公共场所,杨女士摔倒的原因不是地铁公司造成的,而是扶梯顶部站立不稳的人造成的。此外,杨女士摔倒8秒后,地铁站工作人员冲过去按下紧急停止按钮,拨打了120,从而履行了相应的救援义务。
法律专家是这样解释的。
他栩栩如生,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
1.当乘客刷卡进入车站时,双方建立了合同关系。因此,杨女士下落的地点肯定在合同关系的范围之内;
2.在本合同中,地铁公司主要承担两项义务:一是运输义务,二是保护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。然而,这并不意味着乘客不会受到完全伤害。
3.是电梯顶层的人导致杨女士摔倒。杨女士应该向第三人索赔,因为他主张“侵权责任”,导致他摔倒。
最后,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,也驳回了杨女士的所有主张。
上海地铁全网总里程是世界上地铁长度最高的。它也是上海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,每天运送1000多万乘客。对于轨道交通运营商来说,这一事件值得关注和借鉴。为应对突发事件和大客流,应进行更详细的安全管理准备和宣传。对于乘客本身,应加强安全意识。